(一)工作室设置
1.工作室主任:由学院与合作检察机关共同协商,选拔资深高级检察官担任,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战略规划、业务指导与对外联络等工作。
2.学术委员会:由学院法律专家、资深检察官及相关领域学者组成,负责对工作室的研究方向、学术成果进行评审与指导。
3.工作团队:包括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高校教师、学生助理等,协助高级检察官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活动。
(二)主要职责
1.教学实践指导:参与学院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将检察实践需求融入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为法律专业学生开设实务课程、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课程,介绍检察工作流程、典型案例分析、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指导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研究与交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法学理论前沿,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推动检察理论创新和司法实践经验总结;组织学术研讨会、专题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人员共同参与,促进学术成果转化;鼓励工作室成员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支持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提升工作室的学术影响力。
3.实务咨询与服务:为检察机关、司法实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与决策建议;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提供专业意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为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建议和参考。
4.人才培养与储备:为学院法律专业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安排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参与办案,提升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官培训工作,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为检察官提供理论学习、业务提升等培训课程,提升其业务能力与理论水平;搭建学生实习就业桥梁,推荐优秀学生到检察机关实习和就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