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情系司法守初心——刘珊珊

2023年06月15日 13:53


青年法官刘珊珊,大学毕业当年通过河北省四级联考进入原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工作。1992年出生的她工作履历简单但审判经验丰富,现任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二级员额法官。刘珊珊先后多次被信都区评为先进、标兵,2021年获得邢台市信都区“政法英模”荣誉称号,2022年获得邢台市信都区“最美巾帼奋斗者”荣誉称号。她还被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选树为河北省2022年度“最美政法干警”。


立足岗位为民办实事

刘珊珊热爱审判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法官,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工作中,她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始终坚持公心办案、耐心办事、诚心待人,时刻把当事人的诉求挂在心上、记在心里,成功化解了一件件纠纷,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2015年11月,刘珊珊办理周某诉李某四兄妹因帮忙造成重伤的案件。周某帮助同村李某为其母亲办理丧事过程中,驾驶三轮车为李某待客运送桌椅板凳时,车辆侧翻入深沟致重伤。事故发生后,周某因赔偿事宜与李某家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周某受伤时年仅22岁,刚刚定亲,在那次事故中被认定为一处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后又因无力支付医药费出院回家,无法进行康复治疗,他和家人都受到极大打击,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李某家也刚刚经历母亲的离世,同时因李某家有兄妹四人,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李某的两个姐妹认为自己已经出嫁,不愿因娘家的事承担责任。

刘珊珊充分了解案情之后,认为该案并不复杂,但组织调解的难度较高,于是她三次到原、被告家中走访,分别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又找到村支书和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一起组织调解,从法律规定谈到人情冷暖,从将心比心谈到感同身受,最晚的一次和李某家的两个女儿谈到了晚上十时。李某家最终同意先用母亲去世时留下的存款为周某支付医疗费,让周某能马上入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剩下的伤残赔偿金部分由李某家四个兄妹平分,而周某也在赔偿数额上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协议。周某的父母流着眼泪为刘珊珊送来感谢信和锦旗。

案件结束后,刘珊珊了解到,周某的未婚妻因担心周某的伤情影响婚后生活想取消婚约,又专门邀请人民医院的骨科专家,就周某的伤情为周某及其未婚妻进行详细的解答,告知了周某的伤情恢复好之后绝对不会影响正常生活,打消了其未婚妻的顾虑。后周某与未婚妻和好,在第二年结婚时专门给刘珊珊送来喜糖。

老百姓对法律的评价,往往更多的是源于对案件处理结果和其所接触的法官的观察和感受。在办案过程中,刘珊珊换位思考、转换角色,用一颗善良的心、一颗感同身受的心去理解当事人的诉求、体恤当事人的难处、疏导当事人的情绪,从而发现矛盾根源,找到化解办法,传递法治温暖,让司法更有力量。


锐意创新 积极解难题

刘珊珊积极勤奋、精益求精,勇于尝试、敢于担当,工作中特别注重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具有创新精神。

2018年,原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河北省首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法院,院党组决定由刘珊珊任道交审判庭负责人,负责筹备及启动工作。

刘珊珊随即带领有关人员到浙江法院考察学习,在区交警大队选定办公场所和审判法庭,上线道交案件调解系统,选取并培训人民调解员,制定调解细则,推动司法局、交警队、保险行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等多家单位积极参与道交一体化的实施,率先推动了在线司法鉴定的落实。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问题,刘珊珊反复调研分析制定了赔偿标准细则,被邢台中院转发至全市法院施行,统一了调解和裁判尺度;牵头制定了联合送达地址确认书,被交警部门采用,从源头杜绝了“送达难”问题。后邢台中院将这一纠纷处理模式在全市进行推广,其他县区法院在开展工作时,常常邀请刘珊珊建言献策。

每当人们提起她勇挑重担、积极开拓的成绩时,刘珊珊总说:“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为审判事业出点力是年轻人的快乐。”


廉洁守纪 自律树形象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官手握审判权,一纸判决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当然也就面临着物质、金钱与名利的种种诱惑。所以,在人与法、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和斗争中,法官只有真正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才能够严格、准确、公正地执行法律,从而成为社会伦理的坚守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

刘珊珊深刻认识到时刻筑牢廉洁底线,是作为一名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2021年,在审理王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时,王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入有车损险,王某故意夸大损失,提供虚假的维修记录,单方自行制作车损报告,为了多拿到车损赔偿款,多方托人找到刘珊珊,邀请吃饭、送礼。在诱惑面前,刘珊珊想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年轻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的谆谆教诲,想到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古话,想到了小事不可小视,必须不弃微末、防微杜渐,坚决把“小火苗”挡在门外。刘珊珊不为所动,严词拒绝,秉公执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维护了人民法官的形象。

下笔千钧重,落槌见初心。刘珊珊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八年,审理各类民事纠纷2000余件,经常遇到当事人的各种说请,但她始终廉洁自律,从未接受过当事人的请客或者贿赂。她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维护法律一丝不苟,爱民之举尽显真情,为青年法官树立了榜样。

(信息来源:河北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