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加强学风、班风和校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争先创优,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度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为学院2013、2014级的所有班级。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2013-2014学年度注册的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遵照《学生手册》“优秀班集体评选规定”执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遵照《学生手册》“学生奖励规定”执行。
三、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
先进班集体名额按各系班级总数的10%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法律系2个,法学系1个,国际法商系2个,计算机系3个,管理系2个,建设工程系2个,财经管理系2个,国际交流系1个,会计系2个。
四、优秀学生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二、三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二、三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院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院学生会、国旗班按学生干部总数的20%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各系要严格按照上述分配指标开展评选工作,名额分配具体情况见下表。
各系优秀学生名额分配情况一览表
单位
|
二、三年级学生总数
|
三好学生名额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
法律系
|
1274
|
127
|
63
|
法学系
|
207
|
20
|
10
|
国际法商系
|
808
|
80
|
40
|
计算机系
|
1132
|
113
|
56
|
管理系
|
922
|
92
|
46
|
建设工程系
|
1000
|
100
|
50
|
财经管理系
|
874
|
87
|
43
|
国际交流系
|
409
|
41
|
20
|
会计系
|
1600
|
160
|
80
|
国旗班
|
校本部
|
40
|
|
8
|
西院
|
19
|
|
4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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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五、评审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参照《先进班集体评选规定》,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提交申报资料,经学生处审核、学院学生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各系提名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必须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交电子文档)。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程序:
院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各系统一组织,经班级评议,系评审小组初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提交申报资料,经学生处审核,学生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奖励办法
(一)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二)获得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院颁发奖状、系和学院分别奖励300元奖金,并通报表彰。
七、评选要求
(一)评先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系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和领会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二)要把评先评优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建,大力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三)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系初评结果公示期内,向其所在系评审小组举报,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所在系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院学生管理委员会举报。
为确保本年度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评选期间学生管理委员会(学生处)特设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347990761@qq.com; 举报电话:87115209
(四)学生处在审核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得补报。
八、评审表格填报
(一)推荐名单公示后,各系组织学生填写《三好学生评审表》、《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系行政秘书负责填写《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纸质一式二份,连同EXCEL格式的汇总表发送到电子邮箱:347990761@qq.com。
(二)奖励评审表填写要规范、认真、详细、清楚,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将返回重新填写。填报表格的样表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给各系行政秘书。
九、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系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评审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408室。
联系人:孙 华
联系电话:87115209
学生处
2015年11月5日
附件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审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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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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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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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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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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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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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
|
系、班级
|
系 级 专业 班
|
个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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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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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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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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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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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附件2: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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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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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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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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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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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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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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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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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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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级 专业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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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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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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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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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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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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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