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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英语口语短期培训班”的通知

2016年03月16日 00:00

关于举办“英语口语短期培训班”的通知

系全体教师: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院加强教师培训战略规划,提高学院教师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学院外事办、教务处联合举办英语口语短期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秉持免费培训、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

Curtis Perry.Stranathan(柯蒂斯 费瑞.斯托纳斯):学院现任外教,教授学院英语口语课程。1983年5月毕业于美国凯斯西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化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河北经贸大学任教,教学经验丰富。

二、培训时间

3月15日——6月8日,每周二、周三7-8节。

三、培训对象

对英语口语感兴趣的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均可自愿报名。

四、报名安排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3月7日前报至系办。

法学系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