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关于2017-2018-1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 选课安排的通知

2017年10月25日 00:00


现将本学期综合素质类课程选课工作安排如下,请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选课任务。

一、开课对象

20152016级尚未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的学生。

二、开设课程

20152016级开设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赏析、中国文化精粹、职业沟通、创新创业执行力(网络课程)、创业管理实战(网络课程)、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网络课程)、职业素养养成(网络课程)、国学与人生(网络课程)8门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开设《职业沟通》任选课。

三、选课时间

2017年10月23日0时至10月27日12时。

四、开课时间

2017-2018-21学期第9-13教学周(10月30日至12月1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在“学生选课”模块即可查看每门课程的具体开课时间(注:五门网络课程的学习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只要学生有时间,可随时随地登录相应网络教学平台进行学习,具体学习方式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已经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综合素质任选课学分的的学生,不允许再选课。

2.每门课程限定总选课人数,如本次选不上,只能下次再选。

3.每个学生最多只能选择1门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重复选课所获学分不累计。

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赏析、中国文化精粹、职业沟通3门线下课程在校本部、北院分别开设2个教学班,每个学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教学班进行学习。请看清开课地点,不要跨校区选课。

5.各专业综合素质任选课为2-5学期重复开课,不安排课程补考。学生一旦选课成功,必须按课表安排认真完成学习并参加课程考核,否则成绩单中的“缺考”状态将影响学生评优甚至正常毕业。

法学系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