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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1开学初在校生补考的通知

2017年10月25日 00:00


经审核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为2352人次。为做好本次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本系负责做好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部分科目考核、考场布置、监考安排、草稿纸提供、补考学生通知、系部巡考等。

二、本次补考须在9月29日(星期五)前全部完成。补考成绩由课程所属系部于10月13日前按要求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有关补考学生名单、科目等信息请见附件“2017-2018-1在校生补考安排”。

三、本周五9月22日上午到教务处领取考试课的补考试卷;考查课补考试卷请学生所在系部秘书抓紧时间与课程所在系部联系出题。

四、补考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29日,每天中午12:00-13:50进行。相同科目的考试要安排在同一时间,尽量避免一名学生在同一时间参加多门课程补考的情况。

五、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违规考生要及时依规处理。如一考场内被巡考人员发现三(含三起)学生违纪作弊情况,将对监考教师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补考,临时身份证无效。如无身份证请由学生所在系开具身份证明,证明上须粘贴学生近期免冠照片,且在照片上加盖学生所在系骑缝章,并由辅导员和系领导签字证明。无以上身份证明者不准参加补考。

2.考生进考场后关闭手机,一经发现看手机或手机响动,一律按作弊处理。

3.各校区参加体育补考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穿运动衣、运动鞋统一在校本部运动场旗杆下集合考试。补考内容与上学期期末考试内容相同,请同学们在考试前抓紧时间训练,以便顺利通过考核。

法学系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