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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00:00

根据我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安排,2018届毕业生下学期将进行毕业成果的撰写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长:张国敏

副组长:王彦

员:郜金泰、武小欣、田华、吕新建、高培勇、李学勤、宗泊、高雁、潘志瀛、董政军

二、时间安排

1.学生选题及教师指导情况汇总统计(附件1、2)上交时间:2018年1月3日前。

2.学生与指导教师联系时间:1月12日前。

3.中期检查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6日。

4.提交成绩时间:2018年5月4日前(提交附件3)。

三、相关要求

1.毕业成果的写作应以实习鉴定册为基础,成果形式以毕业论文为主,进行专业实习的同学,可以撰写实习报告,选题要与毕业实习内容紧密相关。

2.学生自觉遵守毕业成果写作的规范,远离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达30%以上的,毕业成果成绩以零分计。

3.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领域或所任课程应与所指导的内容相符或相近。

4.指导数量要求:为保证毕业成果质量,原则上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每位教师指导论文数量不超过30篇。

5.毕业成果的写作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指导和答疑,并做好指导记录。

6.定稿毕业成果A4纸打印1份,按封面、论文、教师指导意见记录、教师评语及成绩(附件4)的顺序装订成册。

7.毕业实习鉴定册以班为单位于2018年5月4日交系办。学生毕业成果电子版以“学号后两位+姓名”命名,放入以班级命名的文件夹内交系办。

8.毕业成果写作的相关要求:

(1)标题:题目要求确切、恰当、鲜明、简短,能概括中心内容,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居中,二号黑体。

(2)内容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约100—200字,宋体,小四。

(3)关键字: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宋体,小四。

(4)正文:宋体,四号,不少于5000字。

(5)参考文献:宋体,五号。

五、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2018年3月1日-6日我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毕业成果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学生撰写过程中咨询问题的答复情况等。

2.成果复查。教务处将抽取一定比例学生的毕业成果进行复查。对于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导致学生实习成果质量低劣、成绩评定偏差较大或学生毕业成果的抄袭、剽窃、雷同内容达30%以上的,扣发指导教师的指导费。

六、毕业成果不合格后的安排

毕业成果不及格或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成果的毕业生不予毕业。

9月份开学后对于毕业成果不合格的学生,需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重(补)做。教务处将重新安排指导教师评定。

附件:1.2018届毕业成果选题统计表

2.2018届毕业生毕业成果指导情况统计表

3.2018届毕业生毕业成果成绩统计汇总表

4.2018届毕业成果指导记录、评语及成绩登记表

5.论文参考题目

法学系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