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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1学期期末试卷命题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14日 00:00

各位老师: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试卷命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凡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相同的课程由课程组统一命题,不得因任课教师不同而各自命题。另如有课程名称不同却使用同一试卷的,请在试卷题头注明所有使用该试卷的专业及相应的课程名称(示例如下图)


2.所有考试课程按课程标准拟定题型、题量和难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A、B卷重复率不超过15%。如同一课程50%以上(含50%)的学生在开考后1个小时内交卷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3.尽量减少单纯的记忆性考试内容,应侧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有可从教材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试卷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漏题。

4.11月25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期末考试命题及审核记录表》、AB两套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打印稿、电子稿(示例如下图)一并交系办教学秘书。


5.教师提交的试卷将为印刷底稿直接印刷,请命题教师严格按学院《考试试卷模板》对试卷进行排版,简答、论述等题型要预留足够的答题空间试卷命制情况将作为期末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请各系部对试卷内容、格式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试卷质量。

法学系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