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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年11月14日 00:00

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系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院及我系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0-11周(11月6-11月17日)开展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检查教师旷教或未经批准的调、停、代课情况;检查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授课、教学管理以及学生出勤情况。

2.规范教学文件:进一步检查教案准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授课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等。

3.落实听课制度:检查教师听课情况,每学期不得少于6学时,严查造假行为。主任和教学副主任以及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得少于10学时。听课要有针对性,特别要听中青年教师、新上课教师的课,并做好点评和指导工作。听课记录交教学秘书留存备查。

4.召开师生座谈会:召开师生座谈会开展情况,并做好汇总,切实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或建议。

法学系

O一七年十一月六日